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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7-19 17:41:56 信息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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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应急函〔2019〕16号

王勇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消防建设,推动家庭应急楼宇逃生技术进社区的建议》的提案(第269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

(一)建筑的基本概况:经排摸,我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共963幢,无百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其中,50米以上354幢、占总量的36.8%。从类型看,高层住宅建筑766幢、占总量的79.5%,高层公共建筑197幢、占总量的20.5%;从区域看,主要集中在西区(199幢)、柯城区(171幢)和江山市(165幢),共用535幢、占总量的55.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高层建筑结构复杂、功能多元、产权复杂,部分存在消防设施维保不到位,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被占用,消防自我管理、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居民普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紧急逃生自救能力不足、物业管理跟不上等问题。

(三)工作的痛点难点:一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家庭应急逃生设施的配备标准跟不上时代需求。建规对于公共消防安全设施有强制性规定,对于公共及家庭应急逃生自救的设施未作过多强制性要求,因此目前要推广相关设施无据可依,特别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说不具备强制性,推广困难。二是针对现有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维修经费支出困难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高层住宅业主委员会长期处于“空转”甚至未成立,无法正常发挥应有作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启用程序较为复杂,需具备多项条件才可动用,不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等。三是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履职能力不足。物业服务与居民权益之争一直是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在新的法律法规未完善前,还需持久的努力。

二、我市已开展的工作

(一)持续部署推进。2017年,市“两办”制发全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将高层建筑纳入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同时,市公安局、市综治办等六部门联合制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我市全面部署开展了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列为首要工作任务,力求通过治理,有效解决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难点问题;今年4月份,市安委办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再次将高层建筑纳入重点检查对象范畴。

(二)铁腕治患除患。2017以来,市、县两级政府累计挂牌督办高层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33家。年初,市政府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明确年内,全市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90%以上。今年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制发问题督办清单,对全市24家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建筑单位予以督办。

(三)强化管理措施。一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市消安委制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工作制度(试行)》,组建微型消防站并组织开展训练、比武;市住建部门定期组织物业服务示范住宅小区评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明确消防维保单位。二是推广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强化技防措施,解决高层住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三是逐步解决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维修经费支出困难问题。龙游县政府研究出台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应急机制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住宅小区,就如何明确维修内容、如何明确施工单位以及如何落实维修资金予以规定;集聚区管委会专门出资500万元,专项保障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维修工作;衢江区等将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经费纳入市文明城市创建经费中。同时,市住建部门牵头起草《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研究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支取简易程序。

三、下步工作

我局将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动家庭应急楼宇逃生技术进社区。一是力争将相关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来小区”创建工作,对接“西区金融科创小镇”和“礼贤片区未来小区”推进办,建议将先进逃生理念和相关安全逃生配套设施纳入创建标准,争取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推广。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深度,组织居民参与“体验式”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主动购置配置家庭应急楼宇逃生装备。

(二)继续推进高层住宅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将市政府督办的24处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建筑,纳入市安全生产巡查和市消安委办公室实体化督导专班日常检查内容,督促属地政府尽快明确整改经费渠道,并积极与文明办沟通联系,力争将部分消防设施增配改造经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经费;督促属地政府优化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方便公共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

(三)继续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助研究制订《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职责,促进高层住宅建筑(小区)的法治、德治和自治融合,提升自防自救能力。一是督促做好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接入远程监控系统,防止系统性损坏;二是督促做好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日常管理,设置标识标志,防止占用、堵塞;三是激发住宅楼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热情,建强微型消防站,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置初起火灾。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管。进一步组织对全市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理清建筑建造年限、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情况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根据隐患问题轻重程度,研究完善督改方案和时限,分级分类开展针对性指导。

感谢您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

(联系人:刘 浪,联系电话:0570-229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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