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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衢州市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2年)》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305     发布日期:2020-11-23 15:47:46      字体:[ ]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化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着力消除系统性、规律性风险,提高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的单位研究拟定了《衢州市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2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01123日至1223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话:0570-3080967

2.传真:0570-3080058

3.通讯地址:衢州市江郎中路2号,衢州市应急管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1123

 

 

 

 

衢州市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攻坚

行动方案(2021-2022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化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着力消除系统性、规律性风险,提高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现根据我市化工行业领域实际,制订《衢州市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2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以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聚焦我市化工行业特别是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关键问题和最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应急指挥联动照单履职清单化防控“一对一”整顿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等“五大机制”,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以园区化、专业化、智能化为统筹,按照减存量、控增量、提本质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系统性风险和规律性风险有效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水平全面提升,全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较前三年平均双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初步奠定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化工园区本质安全跻身全国领先、省内一流水平。

(一)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等“五个到位”。按照规范达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淘汰退出一批五个一批要求,严格实行项目强制淘汰、设备强制改造、设施强制安装、隐患强制整改、人员强制培训五个强制措施,推进企业分类整治提升,2020年全市存量化工行业企业为基数,2021年减少15%2022年再减少10%,其中,存量14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1年底控制在125家左右、2022年底控制在115家左右;2021年底前力争完成全部危化品运输车辆改造,2022年底前力争兼并或淘汰危化品运输企业不低于全市总数的12%

(二)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全面提升。整合提升化工园区平台,统筹全市域产业布局,制订实施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规划。20213月底前综合性智慧监管平台投入运行,同步协调实施企业和园区以标准化、数字化、智慧化为主导的改造提升,推进5G在化工数据采集和场景中的应用,2021年底前综合性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步入全省先进水平,20216月底前消除高安全风险(A类)园区、20226月底前消除较高安全风险(B类)园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匹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化工园区晋级进位,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三个责任进一步压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顺畅、属地责任明确、责任边际清晰、监管机构健全、技术支撑有力,应急体系完善、应急设施匹配、应急装备先进。20212月底前各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成组建挂牌,20216月底前监管人员、化工安全服务专家团队和监管应急装备到位并有效运行。

三、重点攻坚任务

(一)化工企业安全整治提升。

1.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20211月底前完成依法限期办理手续、停产整顿、拆除装置等工作20212月底前全面完成非法违法行为的追责问责,2022年底完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的危化品企业搬迁。切实开展涉及有机氟、氟气、氟化氢、氯气、光气等毒性气体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毒性气体企业在生产储存、处理排放、泄漏检测、应急联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2021年底完成涉及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02210完成所有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和物料热稳定性分析,反应工艺危险度4级及以上的,实施淘汰

2.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等“五个到位”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安全风险公告承诺制度和事故公开道歉机制。20213月底前岗位风险辨识100%到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全覆盖;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2022年底前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率100%,并建立化工专业技术团队。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完善企业培训效果考核评价机制,支持相关职业院校开设以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为特色的专业教育、实训实操培训,助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从业人员任职入职条件,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全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内部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相邻企业应急联动机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分级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建立刑事合规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防控预防、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的内部控制机制。

3.开展企业分类整治提升20212月底前研究制定化工企业整治改造提升标准;20213月底前对照整治改造提升标准,聘请第三方机构全面开展精准化排查评估,制实施一企一策”分类整治方案。20216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智造新城管委会要提出化工生产企业五个一批清单,明确分类整治实施计划。2021年底前推进实施五个强制措施完成第一轮化工企业依法淘汰15%的目标,其中现有存量14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控制在125家左右;2022年底前以2020年底存量化工生产企业为基数再淘汰10%,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控制在115家左右。

4.实施化工企业改造提升。加快实施设备工艺改造,推进安全先进工艺设备应用,开展高度易燃、高毒物质储存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评定更新,2021年底前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氯、氟化氢等剧毒(高毒)气体危化品储罐实施封闭化管理,并配套报警、处置设施。同步实施化工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应用。加快实施智能化改造,2021 9月底前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诊断并制订提升方案,打造数字车间”“无人车间2022年底前力争完成50%以上企业的改造任务。

(二)化工园区改造提升。

1.开展化工园区风险评估。20213底前6个化工园区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0〕101号)等规定安全风险复评要求,制订整治提升方案完成新一轮区域安全风险评价,全面掌握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和发展现状,掌握化工园区总体布局、企业分布和周边环境,掌握现存风险、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多米诺效应,明确预防事故、降低风险的对策措施。20216月底前消除高安全风险(A类)园区、20226月底前消除较高安全风险(B类)园区。

2.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20213底前,按照《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0〕101号)制定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标准,涵盖安全发展智能发展、绿色发展高效发展等方面内容,20216月底前,完成化工园区第三方诊断,制订落实一园一策改造提升方案。20216月底前制订市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完善优化化工园区空间布局规划,加快区内非化工企业调出、区外企业入园,落实市内产业转移承接,实行储存设施集中建设管理。加强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论证和建设管理20216月底前完成管网管廊规划编制、论证和实施,2021年底前按标准完成消防供水设施配套规划建设,基本完成安全管理、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五个一体化建设。积极引进专业服务团队,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拓宽巨化集团公司技术研发范围;20216月底前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完成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实行化工从业人员强制培训,并探索实施危险工艺操作人员双证制。编制化工园区消防规划,落实消防站布点,统筹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巨化消气防大队、企业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20216月底前依托驻园或乡镇消防救援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增加专业救援人员和高端灭火救援装备推行化工企业一厂一册三卡制度,20212月底前制定方案,20216月底前完成示范企业建设,2021年底前消防重点单位完成规范化建设,2022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范化达标;强化园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发挥巨化医院专业救治特长,就近配套建设医疗急救场所。建立分类应急专家库和亮证上岗机制,制订危化品处置一企一案、一品一案,健全政府、园区、企业应急联训联勤联动机制,2021年底前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氟化工、有机硅2支专业应急救援联合分队(气防站)建设。

3.严格化工园区项目准入。以产业集聚为基础,统一化工产业全市域布局。实行严格的项目准入,按照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修订项目进区入园指导意见和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高风险建设项目,严禁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入园,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入园。20211月起,全市所有新建化工生产项目一律经由市政府统一决策落地。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有关要求安全风险A类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B类的化工园区,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风险评估为红、橙的企业暂缓项目审批,所有新改扩建设项目应满足攻坚提升标准要求。

(三)危化品道路运输整治提升。

1.巩固危化品道路运输整治成果2021年,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源头管控措施,督促危化品、燃气储配等企业健全完善危化品、燃气充装和卸载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从业人员资格证管理,落实充装环节五必查”“五不充和装卸作业监护制度2022年底前按照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雷霆行动要求制订整治提升标准,完善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严格许可条件,全面清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力争依法依规兼并或淘汰危化品运输企业不低于全市总数的12%

2.推动企业安全条件提档升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2021年3月底前,全面梳理承运《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名录》品名的运输企业, 12月底前,完成特别管控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资质复查,建立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并全部重新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特别管控危化品运输的企业自有专用车辆30辆以上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危化品企业与动态评定优秀的运输企业开展合作竞争。充分发挥巨化汽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在企业兼并重组、安全条件提档升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工作机制,推行“三色码”管理,根据规模、管理、投入等要素评价,2022年底前全市力争培育百辆危运车辆的规模化、集约化、优质化危化品道路运输龙头企业2家以上。

3.提升危化品运输专区专线条件。统筹全市危化品物流体系十四五规划建设,积极拓展公转铁”“公转水及管道运输等其他方式,对化工园区和重点危化品进出口实施专区管理,2021年起,全力推进高新园区规划新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用停车场建设,确保2021年底前投入运营。20216月底前,对危化品运输集中路段合理设定运输专用线路,实施专线管理,提升专用线路安全条件。进一步配套完善专点设施,按照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停车等实际需求,公安、交通部门提出统筹规划建设专道沿线检查卡口、停车休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停车场专点设施方案。到2022年,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结构调整有明显进展,市域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线路及停车场有效运行。

4.实施人车罐安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人员准入门槛,力争从202l年起,从事特别管控危化品运输企业新招录的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教育水平。着力提高车辆准入标准,加装车辆安全设施,在全市危化品运输企业中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实施车辆分色管理提高车辆辨识度,完成对特别管控危化品运输车辆罐体喷涂橘红等警示色将省罐车技术提标要求纳入车辆年检项目,由省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检测通过后方能继续投入运营。装卸企业要通过扫描危运企业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码进行装卸并实时上传装卸货单,对不符合五必查条件的车辆一律不予充装2022年起,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强化对人、车、罐路面执法力度。

(四)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提升。

1.落实产废单位主体责任。2021全面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所有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危险废物堆放贮存场所,并必须经工程设计、符合安全条件。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通过衢州市固体废物综合监管系统注册登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原则上控制在市内,对市内无能力处置,确需转移到市外利用处置的,须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审批同意。全面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环评报告中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固体废物需经鉴定,对环评报告中要求进行固废属性鉴定的,在未完成鉴定前不得擅自转移处置。

2.全面开展排查整治。2021继续深入排查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等情况,重点检查贮存场所建设规范性、台账规范性及视频监控、标识标志、贮存库容、超期限贮存等情况;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的申报登记、管理制度、管理责任等落实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3.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废弃危化品报备制度,20213月底前建立废弃危化品报备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或经营单位对拟废弃或放弃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履行该制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会商通报制度,20213月底前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会商通报制度,加强执法监管过程中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对检查发现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违规使用贮存和废弃、过期、失效,及副产物贴补处理、长时间积存等问题情形,明确管理措施。建立开展联合执法制度,强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4.加强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的调研,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打造成果转化平台,加快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鼓励建设含高氯、高氟、高硫的危废处置项目以及废弃危化品处置项目,加快已列入规划的项目建设进度。2021年底全市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少于10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 98%2022年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9%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生态环境事件

(五)数字化改造提升。

1. 强化化工行业数字化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化工行业精细化调研20214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各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信息化建设现状的全面调研摸底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化工园区公共区域监管2021年底前完成“风险图+安全码”建设形成风险分级管控和异常事件快速响应处置流程,结合移动端小程序推广应用,实现重点风险目标靶向监测;推动化工企业数字化改造,20223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危化工艺、企业仓储、生产装置、重点场所、能源消耗等环节关键参数采集;20226月底前完成全市重点化工企业的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能力建设,提高事故预警预报能力,建立企业隐患清单,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2.加强数字化支撑能力建设。20219月底前完成“雪亮工程”、“智慧安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大数据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环保监测系统、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等现有应用系统整合2021年底前研究制定化工行业风险管理数据采集标准规范及预防预警事项标准,强化数据接入及预警分析能力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数据库,2021年底前梳理编制安全生产风险库数据资源目录。20223底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数据标签与风险指数模型,实现风险特征的多维度展示。

3. 加快化工行业数字化平台建设20219月底前统筹市、县、化工园区1+6+6化工行业数字化平台“一体化”建设,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标准化”,通过化工行业执法监管“一件事”、化工行业应急处置“一件事”闭环管理,完善数字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对重大安全隐患点全流程监控、全过程管理,对突发事故进行高效联动救援。2021年底前落实化工行业执法监管“一件事”的监管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对化工园区的日常监管落实化工行业应急处置“一件事”的监管机制,实现事前及时消除隐患苗头,事中快速响应处置,事后总结吸取教训;完成数字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科学高效处置全市化工行业各类事故。20229月底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建立数字化平台信息化标准体系及运维体系,增强平台建设规范性、安全性,保障数字化应用的长效运行。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1.全面理顺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20213月底前进一步明确化工园区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实行委托执法或授权执法,赋予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执法权。建立完善应急指挥联动机制照单履职机制清单化防控机制、“一对一”整顿提升机制、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实现市、县、园区联动作战、高效指挥,细化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梳理出风险链鱼骨图,围绕关键风险点,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和责任清单,对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和企业,由市安委挂牌督办,一问题一方案,实行“市级60日、县级30”闭环整改,深化运用365监督在线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2.切实增强监管力量。有化工园区的开发区应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建立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挂应急管理局牌子),配备满足安全监管需要的人员,衢州智造新城在编人员不少于25名、衢江廿里镇工业功能区不少于5名、其他开发区不少于12名,其中,具有相关化工背景人员比例不低于50%(衢江廿里镇工业功能区不少于75%),20212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挂牌,20216月底前人员到位。20216月底前,建立园区化工安全专家服务机制,衢州智造新城聘请不少于6人、其他开发区不少于3人的高水准的安全专家团队长年入驻园区负责专业技术指导服务。有化工园区的县级应急管理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市、同步聘请省级以上专业水准的专家驻局服务。

3.高标准配备监管应急装备。根据危险化学品监管实际需要,园区、监管部门要编制监管装备配置品种、数量计划,并分期添置完成,20216月底前配齐可视化单兵、布控球、便携式卫星站、无人机、三防笔记本电脑、防爆对讲机、防爆照相机、摄像机、有毒气体探测仪、可燃气体探测仪、空气呼吸器,及监管处置人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护帽、防护服、防护鞋)、医药急救包,具体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配置标准2021年底前完成应急通讯指挥车的购置。

四、工作步骤

攻坚行动按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构架,集中精力和时间有序推进,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1下旬)。市级制订化工企业安全、化工园区、道路运输、废弃处置、数字化改造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12—202210月)。制订整治改造提升标准,研究梳理、制订整治提升攻坚助推政策。组建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特种设备等专业专家团队,对照攻坚内容,推进整治提升行动。坚持整治提升系统化谋划、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制订攻坚目标作战图”“攻坚任务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提升完成的时间、责任人,确保问题隐患整改清零、整治提升高质量。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11—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巨化集团公司要及时梳理总结攻坚行动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设立6个专项组,并从市应急、经信、生态环境等单位抽调人员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对安全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各县(市、区)政府、智造新城管委会、巨化集团公司要参照市级做法组建机构、建立专班,制定行动方案,落实工作举措,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各地的行动方案于20212底前报市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工作专班

(二)强化工作推进。建立例会制度,每半年由市长召集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由分管市领导召集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专题、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专项工作进展常态化报告制度和专项组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每月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涉及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督促指导。工作专班负责及时汇总梳理报送信息材料,提交工作例会研究;负责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担当、排查整治不到位的,运用约谈、督办、警示教育等手段,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攻坚提升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主动正面引导,广泛动员;及时收集宣传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