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衢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衢州市安委办组织成立评估组,于2025年5月19日对衢州智造新城观江印小区工程项目“3·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以下简称“3·2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检查了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核查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情况。通过此次调查评估,评估组认为,事故有关单位浙江泰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宇)、江苏国迅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迅)、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国际)能够按照《衢州智造新城观江印小区工程项目“3·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现场安全防范,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调查报告相关要求,2024年3月29日,依法对江苏国迅立案查处。并于2024年7月30日,对江苏国迅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上述处罚案件罚款已执行到位。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调查报告相关要求,依法对江苏国迅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芮鸿平立案查处。于2024年7月31日,对芮鸿平作出罚款2.3784万元的行政处罚。上诉处罚案件罚款已执行到位。
衢州市综合执法局根据调查报告相关要求,依法对浙江泰宇立案查处。于2024年8月26日,对浙江泰宇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衢州市住建局根据调查报告相关要求,上报省住建厅依法对浙江泰宇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对浙江泰宇项目经理暂扣安全生产考核证180天;对浙江泰宇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郑斌暂扣安全生产考核证1年。
智造新城建设管理部根据调查报告相关要求,依法对宁波国际进行查处。于2024年4月2日,对宁波国际扣信用分0.5分。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金华作业部对江苏国迅项目现场安装班组长彭年给予红线出局处理,取消其班组三菱电梯安装资质并限制其班组及班组人员在金衢丽区域三菱电梯安装作业。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江苏金马、轻工业长沙、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收到调查报告后,已根据报告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整改和事故防范措施。同时智造新城建管部于2024年3月22日对观江印小区工程项目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经复核,相关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完成隐患的整改。
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衢州呈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由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施工单位浙江泰宇、电梯安装单位江苏国迅事故整改会,明确了交叉作业过程中各方责任,并统一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
智造新城管委会根据事故教训,由建设管理部联合应急局、企业服务社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检查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相关检查文书,督促整改到位。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目前建设施工领域项目施工人员普遍年龄较大且流动性大,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仍有待加强,施工人员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需进一步加强。
五、工作建议
一是严格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建设、监理单位要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在交叉作业过程中明确各方责任,严格督促各单位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全技术交底到位、现场监督管理到位。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施工单位持续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技术要组织作业人员全覆盖培训学习,强化上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升安全风险意识。
三是强化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结合实际加强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