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经局党委同意,现将《衢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承办处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2026年3月31日前如另有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则另外按程序进行新增和公布。
附件:衢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衢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五五”实施方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十五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规划》《浙江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五五”规划》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6年6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