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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造新城报智路 18 号电芯 1 车间 EPC 总包项目“6·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0:17:5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衢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衢州市安委办组织成立评估组,于 2024 年 3 月 27日对智造新城报智路 18 号电芯 1 车间 EPC 总包项目“6·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以下简称“6·19”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检查了整改落实情况,核查了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情况。评估组认为,事故责任单位福建省南平市南山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司)能够按照《衢州智造新城报智路 18 号电芯 1 车间 EPC 总包项目“6·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调查报告相关要求,依法对南山公司和其主要负责人林*斌、项目负责人陈*荣、班组长秦*勇立案查处,目前处于案件调查阶段。

南山公司根据调查报告相关要求,对罗*有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在公司评优资格并扣除年度奖金2万元。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电建)根据调查报告相关要求,对杨*巧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2023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19日各项评优、评先、表彰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20%的罚款。

根据调查报告相关要求,由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电建、湖州长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长宜)、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等3家公司进行查处,目前住建部门尚未开展相关查处。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南山公司在收到调查报告后,已根据报告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整改和事故防范措施。一是对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行梳理,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排查,对未在南山公司培训、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进行清退,对现场机械(剪刀车等)进行排查,禁止使用其他单位的机械。二是完善现场规章制度,明确现场各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现场巡查,增强安全管理。三是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对剪刀车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四是根据岗位的要求,选派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江西电建已通过停工整改、排查整治等方式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停工整改期间对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浙江东方对监理工程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监理工程师了解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现场安全巡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针对剪刀车等高处操作过程中无人监督管理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顿。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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