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 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 法》《衢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 估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衢州市安委办组织成立评估组, 于 2023 年 3 月对衢州智造新城浙江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22”一般轰燃事故(以下简称“6·2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检查 了整改落实情况,核查了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责任追 究情况。评估组认为,事故责任单位浙江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 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整改落实, 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衢州智造新城浙江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22”一般轰燃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要求,衢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绍兴市袍江合宇环保设备经营部、浙江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陈*峰、安全员陈*铭立案查处,给予绍兴市袍江合宇环保设备经营部、浙江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各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浙江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陈*峰2.20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浙江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员陈*铭吊销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证书编号:第2018015117号),并处1.4553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浙江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调查报告后,已针对报告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隐患辨识,落实管控措施,扎实开展员工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下一步,持续督促浙江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报告要求,落实人员处理意见。
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在事故发生后开展了羽毛(绒)加工等六类重点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行动,纺织行业的“定型工艺”自动灭火喷淋系统缺失整改行动,保障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