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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安委办关于2021年1-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21 17:13:16 信息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衢市安办〔2021〕56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以下同)59起、死亡46人,同比分别下降20.3%、13.2%,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31.8%、29.2%。发生1起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死亡3人,同比分别新增1起、3人。

2021年11月共发生各类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75%、75%,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60%、50%;道路运输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81.8%、87.5%。

一、主要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8.3%,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持平、下降3.7%。未发生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43起、死亡33人,同比分别下降25.9%、19.5%,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39.0%、35.9%。发生1起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死亡3人。

水上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各区块事故情况

智造新城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5起、死亡3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持平、下降14.3%。

智慧新城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2起、死亡2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上升100%、100%。

柯城区共发生各类事故7起、死亡7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33.3%、30%。

衢江区共发生各类事故8起、死亡6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30.4%、33.3%。道路运输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龙游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1起、死亡8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31.3%、33.3%。

江山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0起、死亡7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13%、26.3%。

常山县共发生各类事故8起、死亡7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27.3%、36.4%。

开化县共发生各类事故8起、死亡6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60%、33.3%。

三、事故特点分析

(一)事故总量保持下降,但工矿商贸领域事故仍形势严峻。1-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实现“双下降”,且下降幅度均高于20%,其中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降幅达30%以上。但从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来看,1-11月事故起数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持平,死亡人数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仅下降3.7%,均未达到20%的下降目标。从行政区域来看,智慧新城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上升幅度较大。

(二)事故发生行业分类相对集中。从工矿商贸事故行业分类来看,全市16起工矿商贸类事故多发生于制造业及建筑业,共14起、死亡1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87.5%、84.6%;从事故类型来看,大部分集中于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事故,共发生9起、死亡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6.3%、53.8%。从道路运输事故涉事车辆性质上看,1-11月,涉及“十二类”营运车辆道路运输事故多由货运车辆引发,共计39起,死亡30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90.7%、91.0%。

(三)违法违规是事故多发主因。16起工矿商贸类事故的直接原因都含有教育培训不够、危险有害因素未辨识和违反操作规程等因素。道路运输领域事故从事故原因上来看,违规行驶、占道违停、操作不当等是事故多发主因,共发生事故31起、死亡2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72.1%和66.7%。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切实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台州“11·20”较大燃爆事故和金华“11·23”较大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低、小、散”企业淘汰力度、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有效推动危化品产业安全发展;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紧盯建筑施工等重点风险,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严肃隐患排查整治,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切实提升执法刚性;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加快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从业人员能力,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要加快完善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

(二)全面落实岁末年初安全防范举措。当前正值年底事故高发期、能源保供高峰期、灾害天气多发期、地方换届磨合期“多期叠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和“遏重大”攻坚战各项重点举措的落底落实,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事故、重点环节,以点带面,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城市运行领域,要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燃气管网全面排查,抓紧整治管道占压、使用不合格灶瓶阀等突出隐患,督促餐饮企业安装泄漏报警装置,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消防领域,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专项督查,针对冬季和疫情防控特点,深化商住混合楼、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道路交通领域,要强化“两客一危”排查整治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快危化品运输车配套停车场建设,全面堵塞危货运输风险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冬季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工作。我市已进入防火期,尽管各地未发生森林火灾,但仍不能掉以轻心,要始终绷紧森林防灭火这根弦,把防范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工作的理念,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要节点防护、强化监督执法;压紧压实森防消防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报送,提升技防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消防灭火人员的自身安全。


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