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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安委办关于2021年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16 10:32:02 信息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衢市安办〔2021〕53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以下同)42起、死亡34人,同比分别下降27.6%、17.1%,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43.6%、39.3%。发生1起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死亡3人,同比分别新增1起、3人。

2021年10月共发生各类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50%、持平,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道路运输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50%、持平。

一、主要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14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上升27.3%、37.5%,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上升7.7%、持平。未发生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28起、死亡23人,同比分别下降40.4%、30.3%,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54.5%、48.9%。发生1起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死亡3人。

水上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各区块事故情况

智造新城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5起、死亡3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16.7%、40%。

智慧新城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上升100%、100%。

柯城区共发生各类事故4起、死亡4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27.3%、27.3%。

衢江区共发生各类事故4起、死亡6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60%、20%。道路运输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龙游县共发生各类事故9起、死亡6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33.3%、40%。

江山市共发生各类事故6起、死亡4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36.8%、50%。

常山县共发生各类事故5起、死亡4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54.5%、63.6%。

开化县共发生各类事故8起、死亡6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56.8%、29.4%。

三、事故特点分析

(一)事故总量保持下降。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实现“双下降”,且下降幅度均高于20%,其中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降幅达40%以上。仅从10月来看,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事故,道路运输事故同比呈下降趋势。从行政区域来看,常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降幅较大。

(二)事故发生行业分类相对集中。从工矿商贸事故行业分类来看,全市14起工矿商贸类事故多发生于制造业及建筑业,共12起、死亡9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85.7%、81.8%;从事故类型来看,大部分集中于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事故,共发生8起、死亡6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7.1%、54.5%。从道路运输事故涉事车辆性质上看,1-10月,涉及“十二类”营运车辆道路运输事故多由货运车辆引发,共计25起,死亡2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89.3%、91.3%。

(三)违法违规是事故多发主因。14起工矿商贸类事故的直接原因都含有教育培训不够、危险有害因素未辨识和违反操作规程等因素。道路运输领域事故从事故原因上来看,违规行驶、占道违停、操作不当等是事故多发主因,共发生事故20起、死亡15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71.4%和65.2%。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道路交通领域吸取杭州桐庐“10·20”多车相撞事故教训,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加强团雾、暴雨等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建设施工领域吸取杭州“10·2”道路建设施工事故、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特别防范赶工期、抢进度等带来的安全隐患。工矿和危化领域重点针对部分地区对高能耗企业采取有序用能(电)调控和节能目标管理措施,加强对危化、矿山、冶金等工矿企业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研判,防范事故发生。消防领域针对秋冬季火灾风险高的情况,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集中隔离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滚动式排查,强化对“三合一”、群租房、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始终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聚焦执法重点。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并严格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聚焦执法重点,紧盯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检查事项,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执法,提高执法检查成效,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严防事故发生。

(三)全面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11月1日,我省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公安、应急、林业等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全面筑牢森林防灭火的责任屏障。

附件:2021年1-10月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统计表

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