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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6 14:56:30 信息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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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应急函〔2020〕4号         

谢小兵委员:

你在衢州市政协第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我市消防通道畅通的建议》的提案(第022号)悉。消防通道是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也是全社会面临的“老大难”问题。您对我市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的原因、提出的针对性工作建议非常准确,为我市下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三年行动”提供了积极有益的借鉴。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期正在开展的工作

在2019年底市政府部署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我市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次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一是集中发布通告。省消安委编制了《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聚焦我市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同步发布《通告》有关内容,指导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发放和张贴《通告》5000余份,发放张贴各类消防宣传资料1万余份,并通过户外广告、LED屏播放宣传片、警示语2万余次。

二是集中划线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消防救援部门在“双随机”检查中督促其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市住建部门专门部署物管小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其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是集中组织清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四是集中执法整治。结合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市消防救援部门先后组织开展5次集中夜查行动,期间,资规、住建、综合执法、交通、公安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累计清理占用通道电动自行车1868辆、打通消防车通道116条。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畅通96119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同时,强化技防人防手段,市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市区电动自行车“114一键挪车”业务扩展至全市,为群众共同监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道行为提供技术保障。

五是集中宣传曝光。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市消防救援部门联合浙江之声、浙江交通之声、衢州日报、衢州电视台、衢州之声、衢州交通音乐广播等各级主流媒实地曝光通道堵塞问题,中央级电视各频道先后5次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派员做客“衢州广播电台FM975”,以访谈形式围绕消防安全通道占用、堵塞、消防法律法规等问题与听众开展交流探讨。    六是集中熟悉演练。组织基层消防救援站对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调研熟悉,掌握底数,摸清情况,期间,基层队站驾驶水罐消防车对10余个住宅小区消防通道情况开展实地抽测,并邀请市级各主流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市消防救援支队为基层消防救援站配备一批液压移车器等器材设备,在出警灭火救援行动中视情使用,避免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截至5月底,全市累计对367个住宅小区、271家重点单位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理障碍物162处,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109处。

二、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划线进度较慢。集中治理行动要求,各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春节前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每栋高层住宅楼门口全部张贴消防车通道管理通告以及处罚措施;春节后,分步推进单位和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但是截至5月底,全市507个小区仅367个小区完成集中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完成率仅72%。对于确不能施划的应列清客观理由,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列入重点督办事项仅57个小区。

二是停车位相对紧张。目前,消防车通道堵占现象严重的,不仅存在于老旧小区,部分新建小区由于“先天”规划不到位,现有泊位数量跟不上车辆增长速率,停车与泊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后天”又因所处地段原因,改建难度大,周边空间紧张、建设成本过高、缺少资金来源,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进展缓慢,“停车难”已经普遍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消防救援部门就查处有109起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

三是市民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群众普遍存在侥幸和从众心理,都曾出现过堵占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的群众表示堵占行为与己无关,不愿劝阻或举报,有的群众由于怕贵、怕远、怕丢,不愿将车辆停在小区周边划定的停车位,甚至有群众不知道“堵占消防车通道”属于违法行为。另据了解,在衢州市购买1个车位至少十几万元,租赁1个车位每年近5千元,个别居民为节约资金,宁愿违法也不租买车位,造成地下车库正规车位空闲、小区道路拥堵。群众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不强,也是导致堵占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四是物业管理服务能力欠缺。堵占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动态性、反复性极强,在夜间尤为突出,物业自主管理至关重要。但多数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对堵占行为大多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服务缺位,管理畏难,对违章停车的居民最多通过告知、劝导等方式进行制止,遇到强硬业主甚至“妥协让步”,导致物业对堵占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在此次攻坚行动任务中发现有37个单位和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管理不到位。

五是部门联合执法还需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力度。机构改革后,公安派出所对居民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趋于弱化;消防救援部门执法力量有限,难以遏制点多面广的违法行为,亟需各相关部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但目前,住建、公安、交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居民社区的安全监管职责,在法律层面上存在空白盲区,难以形成整治合力。现行法律法规对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划线管理的主体尚未明确;住建部门对物业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有效约束;公安交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堵占小区内部道路的车辆执法权限尚需明确。

三、关于消防车通道管理的打算

消防车通道治理是一项长期性、整体性、系统性工作,我们将按照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提出的“由急到缓、由短到长、分步实施”的工作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三年行动。

一是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督促指导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要求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遵照执行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涉及消防车通道施划标准的内容,各级住建、消防救援部门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过程中严格督促落实技术指南。

二是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督促各地根据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充分挖掘小区可以利用的各种空间,通过改造小区道路、调整绿化布置、增划停车位、建立小区交通微循环等方式,全面提升老旧小区消防车通行能力。对问题突出的小区,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治理方案,2020年我市拟申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3个,改造小区数30个,改造户数10153户,改造小区楼453栋,改造面积82.14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3486.1万元,内容涉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整改、停车位建设、地下管网改造等方面。

三是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推动各地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设施纳入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经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审查,批复后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计划在城市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2022年市区新建停车场5个、停车位5282个。充分结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车场。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鼓励超配建停车场和增建公共停车场。

四是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利用小区周边道路路内停车空间,推动由综合执法、公安、住建等部门牵头制定优化路内泊位管理规定,增加设置错时停车位、潮汐停车位。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由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健全完善“差别化收费、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等实施办法,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盘活社会停车资源。推动各地持续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对社会免费开放机制,完善逐步增大开放单位数量,提高停车空间利用效率。推动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建立“共享停车”新模式,加强现有单位、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优化利用,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集中整治,加强执法联动和信息互通,公安交管部门对整治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探索消防救援、综合执法、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探索建立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站消防车定期巡查熟悉辖区道路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指导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车通道日常管理,根据《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劝阻、制止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配备迁移车辆专用装备,确保灾情处置时能迅速迁移占道车辆。探索建立与公民、企业诚信制度挂钩的信用综合监管机制,记录认定公民与企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拒不改正或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良信息,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六是加强消防宣传。进一步加强与媒体沟通协作,在重要时段、重点节目深度宣传报道,占领媒体宣传制高点和舆论引导主阵地,创造一批形象的专题作品,让群众受到警示、知道“害怕”。同时,将堵占行为的危害性作为流动宣传、阵地宣传、贴身宣传的重要内容,嵌入主题活动、短信提示、文创制作等环节中,普及消防常识、告知法律责任,并联合市级主流媒体曝光堵占现象严重的居民社区、物业企业,有效提升消防安全意识,震慑违法堵占行为。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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