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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15 10:16:48 信息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强化市级预案与省级预案的衔接配套,提高我市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工作水平,加强市级层面对各地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协调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应急管理局对2017年版《衢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下称《2017年版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 、编制必要性说明和编制过程

机构改革后,市防指办职责由市水利局划转至我局,《2017年版预案》已不适应机构改革后防汛工作现状。2019年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下称《省预案》)。6月中旬我局内设处室人员调整到位,7月初即着手对《2017年版预案》进行修订。修订过程中我们认为在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情形方面,《2017年版预案》规定的启动情形较为齐全、合理,因此在修订中对涉及“水文站水位、重大水利工程险情、台风预警信号、饮水困难”等方面启动响应条件予以沿用;对涉及“水库水位、日面雨量”等启动响应条件,一方面是参考《省预案》、另一方面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修改;对“因农作物受灾”启动响应条件,市农业农村部门参照省农业防汛抗旱预案的启动情形,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我们予以采纳。修订稿完成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启动应急响应后的应对措施进行逐条修改。此后,我局召集了市水利、气象、资规、农业农村等部门人员对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形进行了分析、讨论,初步达成统一意见后,于2019年 11月22日向全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防指征求意见,对有关单位反馈的修改意见酌情采纳,形成《衢州市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下称《预案》)第一稿。

2019年底省防指认为,2019年版的《省预案》在实际运用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指出未正式出台的地区可暂缓,待《省预案》正式出台后再行修订完善,以确保上下级预案之间的衔接。

2020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重新印发了《省预案》(浙政办发〔2020〕29号)。我局又组织人员结合《省预案》的要求,对《预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次征求意见。7月份,我局委托浙江同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再次向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对武警支队、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提出的修改意见予以采纳,现形成《预案》(报批稿)。

二、《预案》框架说明

《预案》共七块内容,分别是:

第一 总则,对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进行明确。

第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市防指组成、职责,市防指办、市防指成员单位和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及基层防指职责。

第三 监测预报预警,明确各级气象、水利、资规、住建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内涝、地质灾害、旱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

第四 风险研判和管控,明确汛期内市气象、水利、资规、住建等市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县(市、区)防指落实风险识别、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等职责。

第五 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事件等四个等级。

按照四个等级响应,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应急响应行动;并对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水程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和干旱等6类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分别进行增补规定。此外,对抢险救援、信息报送、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值班及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进行了规定。

第六 灾后处置,对灾后部署、灾情核查、灾后恢复、复盘评估等工作进行了规定。

第七 预案管理, 对预案更新修订、宣传培训演练和实施时间进行规定。

三、《预案》与《2017年版预案》的不同点

(一)参照省防指成员组成模式,增加了市防指成员组成的内容:明确了市防指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水利副市长担任,市防指副指挥长由衢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武警衢州支队支队长担任,市防指成员由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市智慧新城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市铜山源水库管理中心、市乌引工程管理中心、市城投集团、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铁路衢州站、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市人保财险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驻衢94850部队负责人组成。市防指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衢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气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

(二)增加设置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工作组下设综合文秘组、监测预报和风险管控组、舆情信息组和抢险救援组,明确各组职责、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由市防指根据情势需要临时启用。

(三)对应《省预案》规定,对我市启动应急响应日面雨的指标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我市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的日面量指标下降幅度较大,从前期试运行情况看,按照修改后的指标,我市启动响应的频次有所增加,各地各部门防御工作也更加扎实。

(四)调整了应急响应决定启动权限。一般(Ⅳ级)响应由原来的市防指办负责人决定启动调整为由市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较大(Ⅲ级)响应由原来的市防指总指挥调整为副指挥长决定启动;重大(Ⅱ级)响应由原来的市防指总指挥调整为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特别重大(Ⅰ级)响应维持原来的启动权限,由指挥长决定启动。

(五)因启动四个等级应急响应后的具体响应行为主要针对防汛防台的情况,在修订中,基于抗旱的主要措施是水利调度、开源节流、应急送水及条件允许时的人工增雨作业等,预案中明确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后“抗旱应急行动视情况而定”。

(六)与《2017年版预案》相比,进一步明确启动应急响应后,需要执行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的部门;进一步明确启动较大(Ⅲ级)及以上等级响应后,进驻市防指进行联合值守的成员单位及进驻人员条件。

(六)与《2017年版预案》相比较,本次编修的《预案》,我们按照与上级防指响应措施相呼应的要求,对各防指成员在启动响应期间的应对措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规定更加详实、具体。

四、发文形式

鉴于《预案》属于专项性工作预案,且从市政府发文数量控制的需要出发,经市政府同意,《预案》以市防指名义印发。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