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安监局门户网站衢州市安全生产网(www. safety.qz.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安监局办公室(地址:衢州市江郎中路2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3080981;传真:0570-3080058;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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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信息。至2018年底,我局在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 502 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61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数141条,涉及领导信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强化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组织到位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我局还制定了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同时,为确保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我局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
(二)突出重点,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把政务信息公开与安全生产监管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政府工作的窗口,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应。
(三)加强监督,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衢州市安监局2018部门决算》和《衢州市安监局2018年预算》,同时,每个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安监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切实履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处置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依法按期答复办结1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办理。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2018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今年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偶有发生;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如政策解读等还有所欠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实施。
七、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考核、督查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流程,做到应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未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予以公开。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通过梳理信息内容,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是要不断完善和细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不断探索新思路,进一步加强我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栏目设置,增强检索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我局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程序进行申请、审查和发布,及时更新各类信息。
四是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
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衢州市安监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年度累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50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0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502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申请类型数 | 件 | 1 |
1.财政预决算 | 件 | 0 |
2.征收补偿 | 件 | 0 |
3.规划计划 | 件 | 0 |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 | 件 | 0 |
5.工商管理 | 件 | 0 |
6.食品药品 | 件 | 0 |
7.环境保护 | 件 | 0 |
8.公共资源监管 | 件 | 0 |
9.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 | 件 | 0 |
10.社会救助及扶贫 | 件 | 0 |
11.医疗卫生及计生 | 件 | 0 |
12.教育信息 | 件 | 0 |
13.统计信息 | 件 | 0 |
14.行政处罚 | 件 | 0 |
15.人事信息 | 件 | 0 |
16.价格收费 | 件 | 0 |
17.企业信用 | 件 | 0 |
18.其它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2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