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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安监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0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10 11:01:22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衢安监函〔2018〕13号 

葛晓霞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测、评价的建议》的提案(第035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职业健康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测、评价的监管执法工作,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同类事项综合执法,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执法、多头监管,有利于优化安监部门的监管资源配置,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效能,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标的必然要求,对解决职业健康监管任务量大面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7〕74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安监管法规〔2017〕87号)要求,我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工作,2018年度在将职业健康落实情况全面纳入《衢州市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衢安监〔2018〕12号)的基础上,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专门制定《衢州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与全局其他重点工作同步实施。前期在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的个别项目的“三同时”审查时,也尝试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并进行审查。

二、鉴于2018年3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具体方案”中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改革的过渡阶段,已不宜再组织制订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二合一的评价报告导则。同时在此阶段,继续支持、鼓励建设项目企业与现有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统筹协调,实施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测、评价,通过一个评价(预评价)报告(包含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个设施设计专篇、一次专家评审会、一并进行验收。安监部门实施“三同时”监管一体化,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行业领域的建设项目,在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时,同步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一并检查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建好言献好策。

(联系人:苏向东,联系电话:0570-3890325)

 

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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