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安监〔2018〕124号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0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许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及原省安监局有关规定要求,经专家组对浙江衢州华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事项现场技术评审,结论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12月26日—2019年01月01日),若有异议,致电0570—3890325。
附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审批情况公示.doc
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